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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有什么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4:04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企业呈现破产的景象时,债务人或许债权人能够向法院请求企业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子后,会建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那么请求破产后有什么约束?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答复。
请求破产后有哪些约束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请求企业破产而且法院受理后,对债务人约束包含不能处理破产产业、中止运营活动等。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裁决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完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当下列责任: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办理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办理人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照实答复问询;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照实答复债权人的问询;
(四)未经人民法院答应,不得脱离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议,能够包含企业的财政办理人员和其他运营办理人员。
第三十条 破产请求受理时归于债务人的悉数产业,以及破产请求受理后至破产程序完结前债务人获得的产业,为债务人产业。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请求破产后有哪些约束”问题进行的答复,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请求企业破产而且法院受理后,对债务人约束包含不能处理破产产业、中止运营活动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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