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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解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06:28
问题:张三借给李四万元钱,李四到期不还并下落不明。张三于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调停委员会恳求调停,但人民调停委员会经一个多月时刻尽力查找,仍找不到李四,只好告诉张三让他向法院申述,但此刻已超越诉讼时效期间。
法院受理后构成两种定见:一是张三向人民调停委员全恳求调停的行为构成对李四权力的建议,诉讼时效在张三恳求调停之日起中止;另一种定见以为,人民调停委员会是民间组织,张三向其恳求行为不发作时效中止的效能,
请问:张三在人民调停委员仝奉告其向法院申述时,其恳求调停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止?
回答:建议权力不是只需诉讼一种方法,它还包含裁定、行政处理、追索告诉、信件等方式,当然包含民间组织的详细调停活动.这些活动只需有书面依据证明,当应当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止,不应以人民调停委员会是民间组织为由否定诉讼时效中止引起的事由。在发作了解上的争议时,应尽量作出有利于债权人的解说。所以,《诉讼时效司法解说》第14条明确规定:“权力人向人民调停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处理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维护相应民事权力的恳求,诉讼时效从提出恳求之日起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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