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性物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12:29中秋将至,许多单位会给职工发放中秋月饼或许购物券,那么,这些福利性物品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的规则,个人获得的应交税所得,包含现金、什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方式的经济利益。而所得为什物的,应当依照获得的凭据上所注明的价格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无凭据的什物或许凭据上所注明的价格显着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交税所得额。因而,单位、企业在发放什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给职工时,应按税法规则并入职工的薪酬薪水所得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需求提示的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上一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获得单位发放离退休薪酬以外奖金补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则,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则收取离退休薪酬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获得的各类补助、奖金、什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则能够免税的退休薪酬、离休薪酬、离休日子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规范后,按“薪酬、薪水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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