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21:03
网友发问: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不合法生意制毒物品罪的司法解说有哪些?
鄂州律师回答: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条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醋酸历、乙醚、三氯甲烷或许其他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进出境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在境内不合法生意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分金。
明知别人制作毒品而为其供给前款规则的物品的,以制作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第三百五十六亲 因私运、贩卖、运送、制作、不合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则之罪的,从重处分。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子科罪量刑规范有关问题的解说(2000.6.10)
第四条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进出境或在境内不合法生意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许其他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到达下列数量规范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独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四)上述质料或许配剂以外其他适当数量的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进出境或许在境内不合法生意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超越前款所列数量规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量大”。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不合法生意制毒物品罪的司法解说有哪些?
鄂州律师回答: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条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醋酸历、乙醚、三氯甲烷或许其他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进出境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在境内不合法生意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分金。
明知别人制作毒品而为其供给前款规则的物品的,以制作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第三百五十六亲 因私运、贩卖、运送、制作、不合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则之罪的,从重处分。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子科罪量刑规范有关问题的解说(2000.6.10)
第四条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进出境或在境内不合法生意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许其他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到达下列数量规范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则科罪处分: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独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四)上述质料或许配剂以外其他适当数量的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
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运送、带着进出境或许在境内不合法生意用于制作毒品的质料或许配剂,超越前款所列数量规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