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办理涉外结婚证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12:51

涉外婚姻一般状况下在处理成婚证的时分是比较复杂的,一般都是需求到大使馆去处理挂号的,那么处理涉外婚姻的时分,有哪些法律根据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松江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处理涉外成婚证的根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挂号法令》
3、民政部《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含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我国,指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处理的成婚、离婚或康复成婚。特征:(1)在婚姻主体上,一方有必要为我国公民,包含具有我国国籍并居住在我国的人,以及原为外国血缘的外国人,但现已损失或放丧了外国国籍,加入了我国国籍的人;另一方有必要为外国人,包含外国血缘的外国人,我国血缘的外籍人,定居在我国的外国侨胞和无国籍人。(2)有必要在我国境内处理婚姻的。无论是当事人要求成婚、离婚,仍是康复成婚,都是由我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分处理。外国人和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成婚,一概适用我国婚姻法中有关成婚条件的规则,但对外国人一方的成婚条件,在不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适当照料其本王法中的有关规则。
涉外成婚的处理程序
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自愿成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有必要共同到我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挂号。
成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我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自己的户籍证明;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自己基本状况和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胞,须持下列证件: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自己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我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处理涉外婚姻一般都是直接在大使馆区处理的,并且所需求提交的资料要多一些,涉外婚姻总之来说的话仍是比较复杂,由于涉及到跨国爱情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律师引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