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租房合同转让备案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21:57

根据我国法令的规则,城市房子租借实施的是存案挂号准则,签定房子租借合一起,应该对合同进行存案,但很多人是不会挑选对合同进行存案的,那么租房合同转让存案时限是怎样规则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租房合同转让存案时限是怎么规则的
根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的规则,签定房子租借合同三十日内,应该对合同进行存案挂号。
《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子租借实施挂号存案准则。
签定、改变、停止租借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子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挂号存案。
第十四条 房子租借当事人应当在租借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则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 房子转租,应当缔结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租借人书面赞同,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则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停止日期不得超越原租借合同规则的停止日期,但租借人与转租两边洽谈约好的在外。
二、处理房子租借挂号存案程序
(一)、处理房子租借挂号存案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子租借(转租)合同。
(2)房子所有权证书或许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子租借两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租借代管房子的,供给托付代管人赞同租借的证明;租借共有房子的,供给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证明;租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文娱、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供给房子相邻关系人书面赞同的证明;租借在建房子的,供给商品房出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子转租的,供给公有房子租借合同、转租人与租借人签定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子转租的,供给经挂号存案的房子租借合同、租借人赞同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借人托付代理人的,供给租借人的托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事程序
1、请求。房子租借两边或许承受书面托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请求,填写《天津市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请求表》。
2、受理。请求人提交资料完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请求受理通知书”。请求人提交资料不完全的,当场一次奉告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奉告单”。
3、检查。检查请求人提交的资料,资料完全契合条件的,在《房子租借合同》或许《房子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子租借挂号存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不契合条件的,阐明理由,书面奉告补正事项。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租房合同转让存案时限是怎么规则的”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的规则,签定房子租借合同三十日内,应该对合同进行存案挂号。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