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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4:20
听讼小编和我们又碰头了。今日我们来说一个工程的法令问题。我们都知道工程承揽是要签合同的,以此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假如工程承揽合同不付工程款,承揽方能够一同建议利息以及违约金吗?我信任我们对这个问题是比较有疑问的,因为我们是签订了协议的,或许觉得这要看协议里边的内容来觉得。还有一种观点是应该收取。那么到底是怎样样的呢,我们今日就来一同看看。
一、建造工程合同的概念及逾期付款违约职责类形
建造工程合同是承揽人进行工程建造,发包人付出价款的合同。在建造工程合同合法有用景象下,两边在合同中既约好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又约好了逾期付款利息,假如发包人未按约付出工程款,能否适用合同约好,一同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我以为要害剖析拖延实行违约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法令性质及其彼此联系。
二、逾期付款利息与拖延实行违约金的法令性质
1.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质
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17条规则的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欠付承揽人工程价款,许多状况下特别是在建造工程现已竣工发包人拖欠工程价款数额确认的状况下,两边联系现已转化为简略的债权债务联系,故本条规则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状况下,即便合同没有欠付工程款利息的约好,发包人也应当付出利息”。利息的性质归于法定孳息,逾期付款利息本质上归于违约方占用对方资金所取得的不妥收益。在合同法令联系中,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应向对方补偿丢失,其间包含拖欠资金的法定孳息丢失。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定孳息性质在我国现行立法上已有相应的表现。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规范有约好的,按照约好处理;没有约好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7条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数额或许丢失补偿额核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许丢失补偿额能够参照以下规范确认: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组织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
2.逾期付出工程款的违约金性质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差错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好或由法令的规则,付出给另一方必定数量的钱银。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则着重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一同有限地供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付出数额是“依据违约状况”确认的,即违约金的约好应当估量到一方违约而或许给另一方形成的丢失,而不得约好与本来的丢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假如当事人约好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予以恰当添加,以使违约金与实践丢失大体相当。这显着表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助办法,既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又鼓励当事人活跃斗胆从事买卖活动和经济流通。一同《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则:“……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实践丢失的,当事人可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即一般高于实践丢失则无权恳求削减,这一方面是为了革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标明法令答应违约金在必定程度上大于丢失,显着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在合同中约好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结果,假如约好了显着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越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沉着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挑选持续实行合同。因为《合同法》奉行自愿准则,当事人依然能够清晰约好惩罚性违约金,只需此种条款不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便依然有用。法令规则预订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丢失核算的费事和当事人证明丢失巨细的费事,使当事人能敏捷确认自己应当承当的详细职责。因而工程发包人逾期付出工程价款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当事人如对逾期付出工程价款约好详细数额违约金或许违约金核算方法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好付出违约金。
三、关于违约金与利息的彼此联系
确认了欠付工程款利息作为法定孳息,与工程款本金之间具有随附性的特点之后,特别是最高法院《施工合同纠纷解说》对其作出清晰规则之后,其实也就不难理解判别其是否可与违约金并用的问题。通说以为,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好的,一方违约时,即不实行或实行合同不符合约好条件时,应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当事人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钱银。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职责承当的一种方法。《合同法》第107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办法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合同法》第114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核算方法。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条文对违约金的性质、效果、国家干涉(即违约金的调整)、丢失补偿额的约好等作了清晰规则,其与作为法定孳息且具有与本金附随性质的利息显着是两种不同的给付。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均供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与惩罚性的两层性质,但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它与丢失补偿是一种彼此弥补的联系。
我国尚无任何法令清晰规则违约金与利息不能一同适用,假如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显着对守约的承揽方不公。当然,关于承揽人建议利息与违约金并用的状况下,发包方假如以为其违约金过高而要求调低,对此,应另当别论。应当按照《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则处理,该司法解说第二十九规则:当事人建议约好的违约金过高恳求予以恰当削减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践丢失为根底,统筹合同的实行状况、当事人的差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归纳要素,依据公正准则和诚笃信用准则予以衡量,并作出判决。当事人约好的违约金超越形成丢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能够认定为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则的“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
好了,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今日为我们带来的假如工程合同没有付款能够要求违约金以及利息的法令相关常识,期望各位现已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好的知道,而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样去做。假如您在合约进行期间遭受了这样的问题,必定要用法令的兵器为自己保卫公正,如您需求法令咨询,请进入听讼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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