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15:18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以房地产作为典当产业的,应当处理典当物挂号,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十九条规则,以没有处理权属证书的产业典当的,在第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能够供给权力证书或许补办挂号手续的,能够确定典当有用。当事人未处理典当物挂号手续的,不得对立第三人。
一起,第五十九条也规则,当事人处理典当物挂号手续时,因挂号部分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处理典当物挂号,典当人向债权人交给权力凭据的,能够确定债权人对该产业有优先受偿权。可是,未处理典当物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