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庭审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20:53

一、开庭前预备
(一)核对裁定当事人和其他裁定参加人的身份(当事人应持有用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
(二)宣读裁定庭纪律。
二、宣告开庭
(一)裁定员奉告组庭人员状况。
(二)裁定员奉告当事人有关权力和职责。
三、庭审查询
(一)申述与争辩。
1、申述方扼要陈说申述请求和现实理由。
2、被诉方对申述方的裁定请求和现实理由进行争辩。
(二)查询与质证。
依据申述人提出的申述现实理由,和被诉人提出的争辩定见,裁定庭环绕如下要点……,查明现实,辨明职责,两边当事人应照实答复裁定员的发问,并供给相关依据。
(三)裁定庭争辩。
依据裁定庭查询和申、被诉两边质证的状况进行裁定庭争辩,两边可环绕争议的焦点提出自己的争辩定见。
(四)调停与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77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等有关规则,咨询两边当事人是否乐意在裁定庭掌管下进行调停;两边当事人乐意调停的,可由两边各自提出调停定见,也可由裁定员依据庭审查询的现实和法律规则提出调停计划,让两边当事人进行洽谈。调停达到一致定见的,裁定员当庭宣告调停达到的协议。两边当事人不肯调停或调停达不成一致定见的,裁定员宣告两边当事人调停未达到协议。
四、关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28条第2款规则,调停不成的,由裁定庭作出关庭后检阅庭审笔录,证明无误后在上面签字。如有遗失或过失,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