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条文的细则释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17:39中国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身稳妥新式产品信息发表管理方法》有关条文解说的告诉
(保监寿险〔2009〕1161号)
各人身稳妥公司、各保监局:
《人身稳妥新式产品信息发表管理方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以下简称“《方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方法》第六条规则,向个人出售新式产品的,稳妥公司供给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承认栏,并由投保人抄写下列句子后签名:“自己已阅览稳妥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色和保单利益的不确认性”。现将这一规则的方针意义解说如下:
一、出资连接稳妥、全能稳妥和分红稳妥等新式产品具有不同于固定利率寿险产品的特色。《方法》规则投保人抄写有关句子的首要意图是向投保人进行危险提示,协助其正承认识所购买的稳妥产品和或许面对的危险。
二、《方法》第六条所指的保单利益指投保人、被稳妥人和受益人能够享有的与稳妥合同有关的各项利益,其间既包含确认利益,也包含非确保利益。要求投保人抄写的危险提示句子中的“保单利益的不确认性”仅针对新式产品的非确保利益部分,即分红稳妥的盈利分配、全能稳妥结算利率超越最低确保利率的部分,以及出资连接稳妥的出资账户单位价值等。
三、投保人依照《方法》第六条抄写危险提示句子不影响投保人、被稳妥人和受益人依照稳妥合同能够享有的确认利益。
中国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