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14:51咱们知道社保关于咱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但咱们在生活中有可能会呈现一些社保绝交的状况,有可能是个人忘掉交纳,或许公司并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保,这样就会发作社保滞纳金,那么,社保滞纳金开端核算的时刻是什么时分?听讼网小编为你带以下相关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滞纳金开端核算的时刻
从用人单位未准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从头开端缴费的那天
打个比如,
假如缴费时刻是15日,自从2014年1月15开端起未缴费,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从头缴费,总共也便是10个月,那便是悉数需求补缴滞纳金的悉数时刻
滞纳金的核算规矩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作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依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为我市选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形式,因而,欠缴开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开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而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定,还应交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补缴2011年6月份之前的根本养老保险费,仍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根本养老保险规矩>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告诉”(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第六条的规矩履行。
据相关规矩,长时刻未交纳保险费,超越6个月后就会发作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核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越8000元,超越了也依照8000元收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矩:“缴费单位未按规矩交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作保险行政部门或许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法令》第十五条规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别困难暂时无能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供给财物担保或许其他有用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当地税务机关寻求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定见后予以同意,能够缓缴除根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越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矩:“缴费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许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当地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经县级以上当地税务机关同意,能够依法书面告诉其开户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从其存款中冻住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许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产品、货品或许其他产业。”
用人单位申报补缴社保
1、用人单位全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直接到社保经(代)办组织申报月报补缴。社保体系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月报补缴表》一式三份,滞纳金经过体系依照核算规矩主动核算,与用人单位月报欠缴金额同时收缴。
2、用人单位申报月报补缴时须从最早欠缴月顺次补缴。
3、自2011年7月起,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于每月27日(每年2月份为25日)前进行月报补缴。超越上述日期进行上月月报补缴的,则生成用人单位当月月报,但不发送财政进行银行托收。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社保滞纳金时刻核算的相关常识,假如发现咱们的社保呈现绝交的状况,咱们要及时的去补交,弄清楚原因,经过合法的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你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来到听讼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