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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协商和解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8:21
经营者以店堂告诉、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当职责时,顾客该怎么办呢?顾客在与经营者发作胶葛时,能够采纳诉讼或许是暗里洽谈处理。可是顾客在保护本身合法权益时,需求留意根据的搜集与案子的时效性。
顾客在承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预备采纳洽谈宽和的方法予以处理时,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预备好详尽、足够的根据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2、要坚持公平合理、脚踏实地的准则。在与经营者洽谈时,要说明问题发作的现实通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根据的法律条文,以达到问题的赶快处理。
3、要留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处理具有必定的时效性,不要被经营者的延迟所遮盖而一味地等候。象有关食物、饮料的质量问题,一旦超越必定时刻,查验组织就无法查验。因而,如果在根据确凿、现实清晰的情况下,经营者还成心推诿、逃避职责,顾客就要决断地采纳其它方法来求得问题的处理。
经营者以店堂告诉、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当职责怎么办?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告诉、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当职责的行为,按《顾客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矩:“经营者不得以格局合同、告诉、声明、店堂告示等方法作出对顾客不公平、不合理的规矩,或许减轻、革除其危害顾客合法权益应当承当的民事职责。格局合同、告诉、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而,当顾客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洽谈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矩或商品销售告示所束缚,这些服务规矩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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