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应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9:55机动车应当依照下列规则运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改变车道、预备超车、驶离泊车地址或许掉头时,应当提早敞开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改变车道、超车结束驶回原车道、靠路旁边泊车时,应当提早敞开右转向灯。
牵引毛病机动车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驭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运用软衔接牵引设备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间隔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运用硬衔接牵引设备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敞开风险报警闪光灯。
轿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许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许照明、信号设备失效的毛病机动车,应当运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驾驭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驭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阻碍驾驭人视野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阻碍安全驾驭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许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驭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许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接连驾驭机动车超越4小时未泊车歇息或许泊车歇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制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许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