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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公司未设立前产生的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1:08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很多人都以为在我国,假如公司因故未建立前所发生的债款,债权人能够恳求整体,或部分发起人对建立公司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的。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公司未建立前发生的债款是谁承当,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协助。
谁来承当公司未建立前发生的债款
公司因故未建立,债权人恳求整体或许部分发起人对建立公司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则(三)》第四条规则“公司因故未建立,债权人恳求整体或许部分发起人对建立公司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公司未建立前发生的债款是谁承当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此种恳求,假如公司未建立,则债权人能够恳求整体,或部分发起人对建立公司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款予以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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