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16:35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的《税务挂号处理方法》定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新方法依照简化、标准和便利交税人的准则,结合税收征管实践,对税务挂号处理各环节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则。
在新的《税务挂号处理方法》中规则,采纳“涣散受理、会集处理”的处理方法,该项规则不只需助于消除城市各区间的税收竞赛,还将便利交税人就近申报挂号。此外,新方法取消了注册税务挂号,将税务挂号的品种一致为税务挂号和暂时税务挂号。后者首要适用于一些具有暂时性、流动性特色的交税人,如:收取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交税人,外出运营超越180天的交税人,有独立的出产运营权、在财政上独立核算并定时向发包人或许出租人上交承揽费或租金的承揽承租人等。
在新方法规则中,缩减了要求交税人供给税务挂号证件的税务事项,交税人只需在开立银行账户和领购发票时才有必要供给税务挂号证件,而在处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只需出示税务挂号证件即可。
新方法还供给了处理税务机关之间对交税人税务挂号的主管税务机关、挂号地址发作争议的途径。新方法在规则国、地税准则上别离挂号、属地处理的基础上,清晰国、地税之间对交税人税务挂号的主管税务机关发作的争议,由其上一级机关一起洽谈处理。而国家税务机关内部或当地税务机关内部对交税人挂号地址发作争议的,由其上级机关指定统辖。
关于交税人的税务挂号地址,旧方法规则是交税人所在地,新《税务挂号处理方法》进一步重申清晰为:出产、运营地或交税责任发作地,将“注册地”扫除在外。
新《税务挂号处理方法》将挂号程序由本来的“先查看后挂号”改为“先挂号后查看”,只需交税人在规则的时间内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挂号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则,税务机关都应及时发放税务挂号证件,然后再调查核实交税人的税务挂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