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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1:37

户口搬迁需供给的证明资料一切资料均要求供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用A4纸竖向复印。1、夫妻分家类:请求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未成年子女投靠爸爸妈妈类:请求人及爸爸妈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供给),爸爸妈妈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户口搬迁需求什么资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户口搬迁需供给的证明资料
一切资料均要求供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要求用A4纸竖向复印。
1、夫妻分家类:请求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爸爸妈妈类:请求人及爸爸妈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供给),爸爸妈妈的结婚证及请求人的出世医学证明(属收养子女的则供给收养挂号证)。
3、白叟投靠子女类:请求人及该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证明及该子女房产证;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证明由白叟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出具,该子女房产证上只挂号爱人姓名的予以认可,但需额定供给结婚证。
4、房产改变移居类:请求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请求人是业主的爱人、爸爸妈妈或子女的,一起还需供给有关证明直系亲属联系的结婚证、子女出世医学证明(或请求人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证明);房产证指市政府、原宝安县政府国房局(原国土局)、宝安区、龙岗区政府签发的正规住所类房产证,“红本”、“绿本”均可,其间当事人的产权份额不得低于33%(含);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能够购房合同及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代替。
5、团体整户移居类:团体户户口簿原件,注册挂号地址现已改变过的注册挂号证书。
户口搬迁手续
由请求人在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提出请求,各派出所接到有关请求后,需具体核对证明资料。对契合请求条件的,一般当场处理;对不契合请求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奉告理由;对招摇撞骗的,不予请求并没收请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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