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继承婚后取得的财产是不是个人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21:34
一方在婚前发作承继,婚后实践获得的产业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第十九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
一方婚前发作承继联系,婚后实践获得的产业,只需两边没有就该产业作约好,就应当确定婚前产业,归于夫妻一方个人一切,实践获得该产业的时刻并不影响该承继所得产业的归属。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第十九条规则:“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
一方婚前发作承继联系,婚后实践获得的产业,只需两边没有就该产业作约好,就应当确定婚前产业,归于夫妻一方个人一切,实践获得该产业的时刻并不影响该承继所得产业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