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6:32
职工非因公逝世待遇
职工非因公逝世待遇,是否能够享用相关待遇?假如能够享用,那么职工自杀,是否能够享用相关待遇?
一、在深圳作业,非因工伤逝世,用人单位没有给逝世职工参保根本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以下职责: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日待遇逝世抚恤待遇暂行规则》第十条规则: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日子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规范:3个月薪酬(月薪酬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薪酬计,下同);供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规范:6个月薪酬;一次性抚恤金规范:在职职工6个月薪酬;离退休人员3个月薪酬。
已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逝世,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则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除有规则归入社会保险付出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规范发给逝世抚恤待遇。
二、在深圳作业,非因工伤逝世,用人单位现已给逝世职工参保根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社保部分付出以下非因工逝世待遇: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则: 第四十一条在本市享用按月收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逝世或已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非因工逝世的,其逝世时契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用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规范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逝世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逝世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付出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付出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付出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
三、职工自杀,并不在以上法律法规的扫除范围内,归于非因公逝世,照样能够享用以上待遇。
职工非因公逝世待遇,是否能够享用相关待遇?假如能够享用,那么职工自杀,是否能够享用相关待遇?
一、在深圳作业,非因工伤逝世,用人单位没有给逝世职工参保根本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以下职责: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日待遇逝世抚恤待遇暂行规则》第十条规则: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日子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规范:3个月薪酬(月薪酬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薪酬计,下同);供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规范:6个月薪酬;一次性抚恤金规范:在职职工6个月薪酬;离退休人员3个月薪酬。
已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逝世,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则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除有规则归入社会保险付出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规范发给逝世抚恤待遇。
二、在深圳作业,非因工伤逝世,用人单位现已给逝世职工参保根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社保部分付出以下非因工逝世待遇: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则: 第四十一条在本市享用按月收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逝世或已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非因工逝世的,其逝世时契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用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规范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逝世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逝世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付出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付出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付出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
三、职工自杀,并不在以上法律法规的扫除范围内,归于非因公逝世,照样能够享用以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