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相关法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16:12《北京理算规矩》 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矩》,1975年1月1日发布。共有8条,明确规定了共同海损的规模、共同海损理算的准则、共同海损丢失金额的核算、共同海损的分摊、利益和手续费、共同海损担保、 共同海损时限等问题。规矩第8条还提出“为了减轻各有关方面的担负,进步工作效率,共同海损理算应当尽量简化”,“理算书也应力求短小精悍,便于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 依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议》批改)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只最早抵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许航程停止地的人民法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