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腐蚀生产设备能采取加速折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08:30【问题】
某企业为一化肥出产企业,首要出产设备处于高腐蚀状况,是否能够采纳加快折旧?怎么处理?
【回答】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则,企业具有并用于出产经营的首要或要害的固定资产,因为以下原因确需加快折旧的,能够缩短折旧年限或许采纳加快折旧的办法:
(一)因为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终年处于强轰动、高腐蚀状况的。
该公司归于文件规则的第二种景象,能够选用加快折旧。但假如选用缩短折旧年限办法,有必要契合下列规则年限:企业采纳缩短折旧年限办法的,对其置办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施行法令》第六十条规则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置办已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施行法令》规则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运用年限后剩下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认,一般不得改变。
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快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9]81号)第五条之规则: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纳缩短折旧年限或许加快折旧办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固定资产的功用、估计运用年限短于《施行法令》规则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材料及有关状况的阐明;
(二)被代替的旧固定资产的功用、运用及处置等状况的阐明;
(三)固定资产加快折旧拟选用的办法和折旧额的阐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