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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工在送餐途中受伤时,谁来承担责任呢?

来源:听讼网 2019-02-01 10:25

(听讼网)日常生活中,外卖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很多外卖员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派送,时常发生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近日,一位外卖员正是为了准时完成任务而撞上了人,对于苏州律师免费咨询是这样认为的,员工在工作中致人受伤,到底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呢?

陈某是某通公司聘请的外卖配送员,某日陈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沿某市西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区政府路段时,与同向行驶在前由邓某驾驶的无牌轻便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邓某受伤。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制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是,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苏州律师免费咨询的时候,邓某被送往市医院救治,后司法鉴定中心受委托对邓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是,邓某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邓某的损伤应该由谁承担呢?

为此,我们觉得听讼网的胡金叶律师认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作出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客观真实的反映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应按照该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分配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因此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由于陈某系某通公司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自然也是不简单的,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陈某正在履行外卖配送服务行为,其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致邓某受伤,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某通公司承担,陈某理应承担该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高强度的送餐,难免发生各种意外。商家不应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忘记了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忽视了人命关天的交通安全。(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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