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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申请回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20:17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哪些状况下能够提出逃避?
离婚诉讼作为一般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则的逃避准则。假如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联系或许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爸爸妈妈、子女或许同胞兄弟姐妹联系时,有必要逃避。别的,假如审判人员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或许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联系然后或许影响案子公平处理的,也有必要逃避。这儿所说的“其他联系”是指除了与案子有利害联系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联系之外的特别密切或有仇嫌联系,然后足以影响案子公平审理的状况。当事人对逃避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决议时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请求逃避的人员,不中止参与本案的作业。人民法院对复议请求,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议,并告诉复议请求人。
离婚诉讼请求逃避须留意什么问题?
一、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逃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官僚求他们逃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联系的;
(2)自己或许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联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爸爸妈妈、子女或许同胞兄弟姐妹联系的;
(5)自己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联系,或许影响案子公平处理的。
二、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官僚求逃避,但应当供给相关依据资料;
(1)未经同意,暗里会晤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引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许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处理该案子的;
(3)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资产、其他利益,或许要求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承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或许参与由其付出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告贷、借用交通东西、通讯东西或许其他物品,或许承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在购买产品、装饰住宅以及其他方面给予优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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