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23:36
跟着我国商法、公司法和行政法的不断完善,各个商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也注重了起来,商标权便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之一。那么商标权被工商行政部门侵略了应该怎么救助呢?听讼网小编搜集了以下材料,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商标行政复议期限有何规则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法令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由受理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法令决议的合法性和恰当性进行检查并作出相应决议的活动
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详细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条件。
2、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为请求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请求人。
3、以作出引起争议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法令、法规规则的机关为复议安排。
4、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恰当性为复议检查内容。
5、以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议为成果。
6、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
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法令》,1994年10月9日又作了修订,为商标行政复议供给了详细法令依据。
当事人请求复议的条件是:
1、请求人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直接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
2、有清晰的被请求人。
3、有详细的复议请求和现实依据。
4、归于请求复议规模。
5、归于受理复议机关统辖。
6、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请求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请求别离作出处理:契合规则的,予以受理;不契合规则的,判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请求书不齐备的,发还请求人期限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请求。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别离作出以下复议决议:
1、详细行政行为适用法令正确,现实清楚,契合法令权限和程序的,决议予以保持。
2、详细行政行为有程序上缺乏的,决议被请求人补正。
3、被请求人不实行法令、法规和规章规则的责任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
4、详细行政行为有首要现实不清、适用法令过错、违背法定程序、影响请求人合法权益、逾越或滥用职权以及显着不妥景象之一的,决议吊销、改变,并可以责令被请求人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议,应当制造复议决议书,其内容包含:
请求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住址(法人或其他安排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被请求人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 请求复议的首要请求和理由; 复议机关确定的现实、理由和适用的法令; 复议定论; 不取复议决议向人民法院申述的期限,或是结局复议决议时当事人实行的期限; 作出复议决议的年、月、日。复议决议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
综上所述,在进行商业行政复议时有许多注意事项需求咱们去了解,在实务中,商业行政复议也有许多约束条件。本文仅供参考,不妥然适用于一切状况。如果您需求这方面的法令协助,欢迎您经过听讼网在线律师服务与咱们的律师取得联系,咱们将诚挚为您服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