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因及对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8:02近年来,跟着社会主义新乡村缔造的不断推动,农人的寓居环境和住房条件都有了显着改进,但乡村建房过程中因安全问题导致的人身损害补偿纠纷案子却大幅增加。
探求此类案子的发作成因,首要有以下几点:1、安全意识不强。当事人对安全问题注重不行,不设置安全网、不给工人配安全帽、非修建人员随意进出缔造工地而无人加以阻止等现象时有发作。2、技术水平较差。农人建房因受本钱的限制,一般找一些个别泥瓦工匠或许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不可能请专业的修建公司,由此导致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好安全设备的施工队在乡村举目皆是。3、施工设备简陋。乡村建房中所运用的修建东西多为修建行业现已筛选的设备,有的施工队乃至缺少安全帽等最为根本的安全设备。4、监督办理缺少。政府职能部门对农人建房的办理,首要在于对房子缔造的合法性批阅,而对房子设计的安全性、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等缺少监管。
针对此类事端,笔者以为应当采纳以下办法予以防备:1、完善立法。应赶快制定标准乡村建房的法令、法规,特别是对乡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施工设备、安全办理、房子质量等加以标准。2、加强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建立乡村建房安全监督辅导小组,侧重查看农人建房有无签订合同、安全保护办法有无到位、修建工人是否进行上岗训练等问题。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房户应指令改正,对不遵从并不予改正的建房户应责令中止施工。3、加大宣扬,进步建房户、承包人、施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依托城镇基层安排进行安全常识宣扬,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解说建房安全常识,发放安全宣扬材料等,使农人了解怎么防备建房中的不安全施工行为,以进步安全意识。4、推广强制保险制度。针对现阶段乡村建房事端频发、补偿较为困难的特色,国家要推广乡村建房强制保险制度,建房户或承包人有必要为修建工人投保人身损伤意外险,以保证事端发作后能得到及时有用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