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境外存款罪立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03:35
咱们我们都知道,当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成心隐秘不上报国家自己在境外的存款,且此存款金额较大的行为,称为隐秘境外存款罪。而隐秘不报境外存款的理由是许多的,有的人是不想上报国家,对国家不信任,而有些是为了隐秘自己的非法收入,可是不管是哪一种理由,都是冒犯了国家的法令法规的。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为您介绍“隐秘境外存款罪立案规范”,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隐秘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成心隐秘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秘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申报。数额较大、隐秘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一、贪污贿赂违法案件(十)隐秘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隐秘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成心隐秘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秘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犯隐秘境外存款罪,数额较大,隐秘不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轻”是指在境存款数额较小,案发后自动率直交待、认罪,情绪好等情节。应该留意,隐秘境外存款罪是纯粹不作为犯,即隐秘境外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作为违法,并且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构成隐秘境外存款罪,行为人有必要负有申报境外存款的法定责任。
值得留意的是,本文的主体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冒犯此罪是成心违法,都会被立案查询。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来为您回答。
隐秘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成心隐秘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秘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申报。数额较大、隐秘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一、贪污贿赂违法案件(十)隐秘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隐秘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成心隐秘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隐秘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犯隐秘境外存款罪,数额较大,隐秘不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轻”是指在境存款数额较小,案发后自动率直交待、认罪,情绪好等情节。应该留意,隐秘境外存款罪是纯粹不作为犯,即隐秘境外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作为违法,并且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构成隐秘境外存款罪,行为人有必要负有申报境外存款的法定责任。
值得留意的是,本文的主体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冒犯此罪是成心违法,都会被立案查询。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来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