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3:40
在公司中,股东与大股东的区别从字面上就能了解到,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明该股东与其他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那么控股股东股东减持规则是怎么样的呢?下面,让听讼网小编带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相关规则
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晚间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发表事项(征求定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标准和束缚。业内人士估计,深交所近期也将发布这类定见稿。
减持定见稿清晰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榜首大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一起行动听,或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估计未来6个月内经过证券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或大宗生意方法独自或许兼并减持的股份,或许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初次减持前3个生意日,告诉上市公司并预先发表其减持计划。
之前,富丽宗族(600503)等一些上市公司因违规减持受到了生意所的批判处置,有券商人士表明,正是由于之前有股份上市公司打方针擦边球,并呈现违规减持的状况,对投资者造成了利益危害,上交所等监管部门才会清晰发文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标准和束缚,以维护中小投资者。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法
《上市公司免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辅导定见》
第三、持有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估计未来一个月内揭露出售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越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经过证券生意所大宗生意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布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免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发表
1、《上市公司免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辅导定见》
第八、持有或操控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起行动听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生意所的规矩及时、精确地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变革办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操控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经过证券生意所挂牌生意出售的股份数量,每到达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布告,布告期间无须中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投资者持有或许经过协议、其他组织与别人一起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证券生意所作出书面陈述,告诉该上市公司,并予布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许经过协议、其他组织与别人一起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份额每添加或许削减百分之五,应当按照前款规则进行陈述和布告。在陈述期限内和作出陈述、布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
第十三条 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投资者及其一起行动听具有权益的股份到达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化陈述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生意所提交书面陈述,抄报该上市公司地点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 1
下简称派出机构),告诉该上市公司,并予布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起行动听具有权益的股份到达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其具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份额每添加或许削减5%,应当按照前款规则进行陈述和布告。在陈述期限内和作出陈述、布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关于催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则的告诉
(一)持有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估计未来一个月内揭露出售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越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经过证券生意所大宗生意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操控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每到达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现实发作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布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经过会集竞价生意系统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挨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地点会员单位。
三、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发表事项(征求定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标准和束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榜首大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一起行动听,或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估计未来6个月内经过证券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或大宗生意方法独自或许兼并减持的股份,或许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初次减持前3个生意日,告诉上市公司并预先发表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发表减持计划的,恣意接连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016大股东减持规则
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到达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两个生意日内进行布告,布告期间无须中止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施行结束布告前,该股东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施行完结后,自最终一笔减持完结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
四、听讼网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持国有股权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
第十条 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由省直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国有股股东按规则程序上报省政府,省政府赞同后, 2
经省财务厅审阅上报财务部批阅;国有股权由当地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同级政府逐级上报省政府赞同后,由主管财务机关逐级上报省财务厅审阅并上报财务部批阅。
五、关于印发《关于标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定见》的告诉 国有股东拟经过证券生意系统出售超越规则份额股份的,应当将包含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状况的出售股份计划报经国有资产监督办理机构同意。
国有股东转让悉数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位置的,国有资产监督办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以上便是关于控股股东股东减持规则的相关问题介绍了,想必经过上述文章的阅览,您必定对控股股东股东减持规则有了必定的了解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能够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在线律师,咱们会尽快为您回答法律问题。
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相关规则
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晚间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发表事项(征求定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标准和束缚。业内人士估计,深交所近期也将发布这类定见稿。
减持定见稿清晰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榜首大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一起行动听,或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估计未来6个月内经过证券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或大宗生意方法独自或许兼并减持的股份,或许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初次减持前3个生意日,告诉上市公司并预先发表其减持计划。
之前,富丽宗族(600503)等一些上市公司因违规减持受到了生意所的批判处置,有券商人士表明,正是由于之前有股份上市公司打方针擦边球,并呈现违规减持的状况,对投资者造成了利益危害,上交所等监管部门才会清晰发文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标准和束缚,以维护中小投资者。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法
《上市公司免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辅导定见》
第三、持有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估计未来一个月内揭露出售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越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经过证券生意所大宗生意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布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免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发表
1、《上市公司免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辅导定见》
第八、持有或操控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起行动听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生意所的规矩及时、精确地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变革办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操控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经过证券生意所挂牌生意出售的股份数量,每到达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布告,布告期间无须中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投资者持有或许经过协议、其他组织与别人一起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证券生意所作出书面陈述,告诉该上市公司,并予布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许经过协议、其他组织与别人一起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份额每添加或许削减百分之五,应当按照前款规则进行陈述和布告。在陈述期限内和作出陈述、布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买办理办法》
第十三条 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投资者及其一起行动听具有权益的股份到达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化陈述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生意所提交书面陈述,抄报该上市公司地点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 1
下简称派出机构),告诉该上市公司,并予布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起行动听具有权益的股份到达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经过证券生意所的证券生意,其具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份额每添加或许削减5%,应当按照前款规则进行陈述和布告。在陈述期限内和作出陈述、布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生意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关于催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则的告诉
(一)持有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估计未来一个月内揭露出售免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越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经过证券生意所大宗生意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操控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每到达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现实发作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布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经过会集竞价生意系统减持免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挨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地点会员单位。
三、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发表事项(征求定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标准和束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榜首大股东)、实践操控人及其一起行动听,或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估计未来6个月内经过证券生意系统以会集竞价生意或大宗生意方法独自或许兼并减持的股份,或许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初次减持前3个生意日,告诉上市公司并预先发表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发表减持计划的,恣意接连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到达或超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2016大股东减持规则
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到达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现实发作之日起两个生意日内进行布告,布告期间无须中止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施行结束布告前,该股东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施行完结后,自最终一笔减持完结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
四、听讼网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持国有股权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
第十条 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由省直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国有股股东按规则程序上报省政府,省政府赞同后, 2
经省财务厅审阅上报财务部批阅;国有股权由当地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同级政府逐级上报省政府赞同后,由主管财务机关逐级上报省财务厅审阅并上报财务部批阅。
五、关于印发《关于标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定见》的告诉 国有股东拟经过证券生意系统出售超越规则份额股份的,应当将包含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状况的出售股份计划报经国有资产监督办理机构同意。
国有股东转让悉数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位置的,国有资产监督办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以上便是关于控股股东股东减持规则的相关问题介绍了,想必经过上述文章的阅览,您必定对控股股东股东减持规则有了必定的了解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能够咨询咱们听讼网的在线律师,咱们会尽快为您回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