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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00:59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的,就需求承当合同违约的职责,合同违约职责的承当办法有许多,包含付出违约金、赔偿损失和承继实行等,那么持续实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持续实行构成要件有什么
1、存在违约行为
假如没有违约行为发作,那么此刻仅为债款实行问题,债款人有实行恳求权,债款人有实行债款的职责,尚属第一次职责阶段,谈不上作为第2次职责的强制实行问题。就违约形状而言,通常是推迟实行、不完全实行以及回绝实行,假如将债款人拖延作为一种债款不实行看待,尚包含债款人拖延;而实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作强制实行职责。
2、须有守约方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合同债款的行为
假如守约方不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而是将合同免除,便不或许建立强制实行职责。别的,强制实行职责要求须守约方挑选,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挑选。
3、须违约方能够持续实行
假如合同现已不能实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仍是法令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实行职责的发作。不然,无异于强债款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二、哪些景象下不适用持续实行
可是,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能够持续实行。关于非金钱债款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能采纳持续实行的办法。
1、法令上或许事实上不能实行。比方已属破产产业的债款,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款,特定的标的物现已毁损、灭失的。这些都标明已不能持续实行。
2、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比方根据人身信赖联络发作的合同和供给服务的合同,包含托付、合伙、雇佣等根据信赖联络的合同,以及扮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别技术的合同。
3、实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实即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消耗很多时刻。比方船已淹没,假如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实行费用过高,因小失大。
4、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纳免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办法予以弥补。
三、持续实行要什么条件
1、持续实行有必要或许。持续实行是按合同约好的标的实行,只要在合同有持续实行的或许时,违约方才干承当持续实行的职责。在某些情况下,法令并不要求违约方负持续实行职责,而只要求违约方承当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令规则确认职责而不适用持续实行。实践实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持续实行。关于天然债款在当事人违约后发作合同实行不能时,因违约方现已没有实行合同的才能,也不能让违约方承当持续实行的职责,只能采纳其他弥补办法。
2、持续实行存在必要。因为持续实行仅仅违约的一种弥补办法,而不是惩罚性办法,债款人是否要求违约方持续实行以及违约方应否持续实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根据合同法规则,持续实行是否必要是以实行费用为规范来判别的,持续实行费用过高,必然损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持续实行的职责方式。
3、债款标的适于强制实行。只要在合同约好的标的适于强制实行时,才适宜追查违约方持续实行的职责。假如当事人约好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的,如托付合同等因信任对方的特别技术、业务水平、品德品质而缔结的合同,因其严厉的人身性质,实践实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此不得适用持续实行。关于供给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实行合同债款为由强令债款人供给劳务。
4、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恳求持续实行。是否要求债款人承当持续实行职责是债款人的一项权力,别人不能逼迫。但债款人要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不然,债款人即损失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合同的权力。合同法将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作为持续实行的在外条件加以规则,首要是为了促进债款人及时行使持续实行的权力,以安稳当事人之间的联络,维护违约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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