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委托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21:34
有的时分你狠忙但又需求着急处理的时分就会挑选托付别人代为处理,这儿就需求处理托付合同公证。那么,托付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托合同公证
托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托付人的单独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处理托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请求处理(有关房产生意)托付书公证,没有地域约束。依据依据《公证程序规矩》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令行为或许现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统辖。触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统辖,但遗言、托付、声明中触及不动产转让的在外。
请求处理托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历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安排的资历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托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交流,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防止只写全权署理)
4、请求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触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力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请求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托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子的托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挂号记载证明);
(2)房子托付书所触及的房子权属(权力)凭据原件;
(3)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申办出售房子的托付书公证的,依照法令、法规或许规章规则需求批阅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抉择或许有关部门的赞同文件、公司规章;
(4)处置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子,提交抵押权人赞同处置的书面材料;
(5)托付人所持身份证件号码与房子权属证明上挂号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应提交证件号码改变的证明(如同属一人的公证书)。
最终需求提醒您的是,如不能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时提交给公证处存档,那么,请您在处理公证之前预备相关材料进行备份。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