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用人单位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8:40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加班后,不会挑选付出加班费,而是挑选对劳动者补休,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关于回答这个问题,咱们不能一刀切,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来了解下概况吧。
具体状况具体分析。双休日加班可以组织补休。员工正常作业时间为每日作业8小时,每周作业40小时。《劳动法》规则,歇息日组织劳动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200%的薪酬酬劳。由此可见,歇息日组织劳动者作业,企业可以首要组织补休。在无法组织补休时,才付出不低于薪酬200%的加班费。当企业可以组织员工补休时,员工应当遵守。这既维护了劳动者的歇息权,又利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也使员工及时康复膂力投入新的作业,有利于安全出产。除了双休日以外,员工在作业日延伸作业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付出加班薪酬,不能以补休替代加班费。
《劳动法》规则,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依照下列规范付出高于劳动者正常作业时间薪酬的薪酬酬劳:
一是素日组织劳动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150%的薪酬酬劳;
二是歇息日组织劳动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200%的薪酬酬劳;
三是法定休假日组织劳动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300%的薪酬酬劳。
因而员工遇到榜首、三种状况,单位用补休替代加班薪酬便是违法行为。市劳动部门以为,依据《劳动法》,加班薪酬应高于平常正常作业的薪酬酬劳,给补休单,只能反映加班收入与平常作业收入平等。明显,非歇息日加班,用补休替代加班薪酬损害了员工的利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