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7:19
问:我与前夫罗某因爱情不好于本年三月份协议离婚,在协议中两边对产业作了切割,其间一条清晰约好婚前归于罗某的一处房产归我一切。该协议经两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承认效能,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罗某反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罗某建议离婚协议中的该项规则本质为男方对女方产业的赠与,而依据合同法榜首百八十六条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现产业权力没有搬运,其能够吊销赠与。罗某的建议是否会得到支撑?
答:首要,依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力义务联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令的规则。”离婚协议归于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则。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规则“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该案男女两边的有关产业处理的离婚协议,不只经两边签字赞同,并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承认,具有法令效能,对两边均有约束力。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九条也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只需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定离婚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罗某的建议就不会得到支撑。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历:听讼网
答:首要,依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力义务联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令的规则。”离婚协议归于有关身份联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则。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规则“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该案男女两边的有关产业处理的离婚协议,不只经两边签字赞同,并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承认,具有法令效能,对两边均有约束力。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九条也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只需罗某不能证明你们签定离婚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罗某的建议就不会得到支撑。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历:听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