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买房时要注意开发商的文字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15:21
购房者在置办房子是,常常会看到开发商打出赠送阳台、赠送花园、赠送飘窗......这样的广告。可是,听讼网小编必须得提示咱们,这些很大部分都是开发商为了卖房子而做的文字游戏。
一、赠送面积有国家规则
在现行的修建设计规范中规则中,清晰有着赠送规范。因而可以说赠送面积并不是开发商赠送的,而是国家明文规则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关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天台是彻底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那么敞开商的意图是什么的?
添加出售卖点:开发商常常会许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天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则,该部分空间应当归于该楼的整体业主共有,而非归于开发商一切,只需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咱们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不免不会犹疑一下。
二、赠送面积不算进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通知你第二个本相:赠送面积不归于产权面积。开发商一般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因为没有合同束缚,就很有或许失掉与开发商力排众议的根据。
因而,在面临这样的开发商宣扬时,咱们一定要先考虑下面的小问题:
赠送面积虽好,但仍是得看是否有用。一些“赠送面积”比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饰费事、简单飘雨受潮等问题;别的,入户花园、挑高阳台、天台等能否关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同意,不然或许成为违章修建被责令撤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