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和主要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10:13
合同的含义在于能对两边当事人发生法令约束力,债款人有必要实施自己的合同职责,债款人也只要依据合同才能对债款人享有权力,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当事人都有必要遵守合同的规则,当事人的毅力能够发生法令约束力,而法令约束力的刚强后台便是法令职责。可见,违约职责准则是合同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准则,其底子意图便是保证合同利益的完成。
违约职责又称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实施合同职责或实施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所应承当的职责。违约职责具有这样一些法令特征:榜首,违约职责是一种产业职责,即违约职责是一种具有产业内容的职责,其表现方法为违约金、危害补偿等产业职责方法。第二,违约职责是合同当事人不实施或不适当实施合同职责所发生的职责。第三,违约职责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职责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联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职责。第四,违约职责能够依据法令的规则或当事人约好而发生。第四,违约职责具有惩罚性与补偿性两层特点。违约职责旨在补偿或补偿因违约和赤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具有补偿性,违约职责在债款人不实施合一起逼迫其承当晦气的结果与职责,又表现了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具有惩罚性。
(一)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所应当具有的条件。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是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当违约职责、承当何种违约职责的依据,关于维护合同两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辅导司法审判人员法令都具有重要含义。
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别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当任何违约职责方法都有必要具有的要件。特别构成要件,是指各种详细的违约职责方法所要求的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是承当各种违约职责的必备要件。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职责的行为,其主体是合同联系的当事人,合同外的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违约行为在性质上是违背了合同职责,在结果上导致了对合同债款的危害。
差错是实施差错准则状况下承当违约职责的要件。我国的合同法实施无差错职责准则,因而差错不是承当违约职责的必备要件。
举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品买卖合同,约好由甲公司发货,乙公司在货到后十日内付款,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好如期发货,而乙公司却因为暂时的财政资金问题不能如期付款。
在这个事例中,乙公司的不能付款虽非其片面差错所形成的,但带来的客观结果是未能如期付款,因而也应当认定为违约。可是,关于一些特别类型的合同,假如法令对其构成要件还有规则的,则适用法令的特别规则。例如,《合同法》第303条规则了承运人承当违约职责须有差错,此刻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之一便是违约方的片面差错。
危害现实及违约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的因果联系不是违约职责的一般构成要件,但它是违约职责的特别要件,是危害补偿这种违约职责方法的构成要件。
由此可见,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仅以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为条件,而不管该违约行为是否形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丢失。只要违约方给另一方当事人形成了丢失,才要求其对另一方当事人承当补偿职责,且该丢失不只包含实践丢失,并且包含可得利益的丢失。
(二)违约职责的首要方法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则,违约的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首要方法首要包含:持续实施、采纳补救措施、危害补偿、付出违约金等。
1.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合同指尽管要对方承当一种违约职责,可是还要完成合同意图。当事人一方不实施非金钱债款或实施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施,但特别状况在外,如法令上或现实上不能实施、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施或实施费用过高、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施等。
2.采纳补救措施
关于能够采纳补救措施的状况,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采纳补救措施,但这一方法不影响用其它方法承当违约职责。
3.补偿丢失
丢失补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形成的丢失,包含合同实施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越一个极限:违约方缔结合一起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违背合同形成的丢失。可是经营者对顾客供给产品或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的规则按双倍补偿丢失。
4.付出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实施合一起,依法令规则或合同约好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金钱。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状况向对方交给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好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计算方法。
值得企业管理者留意的是,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好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危害补偿,约金的数额与丢失补偿额应大体相当,因而,我国合同法规则了两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的违约金数额显着高于或低于实践丢失时的法定改变程序。
违约职责又称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实施合同职责或实施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所应承当的职责。违约职责具有这样一些法令特征:榜首,违约职责是一种产业职责,即违约职责是一种具有产业内容的职责,其表现方法为违约金、危害补偿等产业职责方法。第二,违约职责是合同当事人不实施或不适当实施合同职责所发生的职责。第三,违约职责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职责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联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职责。第四,违约职责能够依据法令的规则或当事人约好而发生。第四,违约职责具有惩罚性与补偿性两层特点。违约职责旨在补偿或补偿因违约和赤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具有补偿性,违约职责在债款人不实施合一起逼迫其承当晦气的结果与职责,又表现了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具有惩罚性。
(一)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
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所应当具有的条件。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是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当违约职责、承当何种违约职责的依据,关于维护合同两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辅导司法审判人员法令都具有重要含义。
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别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当任何违约职责方法都有必要具有的要件。特别构成要件,是指各种详细的违约职责方法所要求的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是承当各种违约职责的必备要件。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职责的行为,其主体是合同联系的当事人,合同外的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违约行为在性质上是违背了合同职责,在结果上导致了对合同债款的危害。
差错是实施差错准则状况下承当违约职责的要件。我国的合同法实施无差错职责准则,因而差错不是承当违约职责的必备要件。
举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品买卖合同,约好由甲公司发货,乙公司在货到后十日内付款,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好如期发货,而乙公司却因为暂时的财政资金问题不能如期付款。
在这个事例中,乙公司的不能付款虽非其片面差错所形成的,但带来的客观结果是未能如期付款,因而也应当认定为违约。可是,关于一些特别类型的合同,假如法令对其构成要件还有规则的,则适用法令的特别规则。例如,《合同法》第303条规则了承运人承当违约职责须有差错,此刻违约职责的构成要件之一便是违约方的片面差错。
危害现实及违约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的因果联系不是违约职责的一般构成要件,但它是违约职责的特别要件,是危害补偿这种违约职责方法的构成要件。
由此可见,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仅以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为条件,而不管该违约行为是否形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丢失。只要违约方给另一方当事人形成了丢失,才要求其对另一方当事人承当补偿职责,且该丢失不只包含实践丢失,并且包含可得利益的丢失。
(二)违约职责的首要方法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则,违约的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首要方法首要包含:持续实施、采纳补救措施、危害补偿、付出违约金等。
1.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合同指尽管要对方承当一种违约职责,可是还要完成合同意图。当事人一方不实施非金钱债款或实施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施,但特别状况在外,如法令上或现实上不能实施、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施或实施费用过高、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施等。
2.采纳补救措施
关于能够采纳补救措施的状况,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采纳补救措施,但这一方法不影响用其它方法承当违约职责。
3.补偿丢失
丢失补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形成的丢失,包含合同实施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越一个极限:违约方缔结合一起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违背合同形成的丢失。可是经营者对顾客供给产品或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的规则按双倍补偿丢失。
4.付出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实施合一起,依法令规则或合同约好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金钱。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状况向对方交给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好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计算方法。
值得企业管理者留意的是,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好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危害补偿,约金的数额与丢失补偿额应大体相当,因而,我国合同法规则了两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的违约金数额显着高于或低于实践丢失时的法定改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