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试行破产的国有企业清偿中央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19:01
发布部分:财务部发布文号: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直属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财务厅(局),财务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财务督查专员办事处:为了习惯树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准企业破产行为,避免中心基本建设资金丢失,咱们拟定了《关于试行破产的国有企业清偿中心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债款的若干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履行。为习惯树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准企业破产行为,避免中心基本建设资金丢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告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的暂行规则》中的有关规则,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所欠中心基本建设预算内资金债款的处理作如下规则:一、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试行破产触及清偿的中心财务三项基本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三项基建资金)债款包含:(一)国家预算内中心基本建设“拨改贷”资金;(二)特种“拨改贷”资金;(三)中心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以上三项资金都归于国家债款,但凡借用三项基本建设资金的企业都适用本规则。二、依据《财务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财务部收回原托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务功能的告诉》和《关于财务部驻各地财务督查专员办事组织对中心级基本建设施行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告诉》的文件精力,由建设银行和财务部驻各地财务督查专员办事组织参与债款人会议和破产清算组,近规则对有关产业提出处置定见。建设银行和财务部驻各地财务督查专员办事组织要仔细履行职责,保证企业清偿过程中国有资产不受丢失。三、破产企业三项基建资金债款的利息核算时刻至企业破产宣告日止。四、破产企业应对悉数产业进行完全整理,变现还账。破产产业要依照法定程序清偿三项基建资金,能归还部分,由建设银行担任收回,上交财务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三项基建资金借款本息的部分,建设银行经办行应对破产企业状况、基本建设资金收回和丢失状况写出陈述并提出处理定见,经当地财务督查专员办事组织签署定见后,上报建设银行总行;建设银行总行报财务部、国家计委同意后,由建设银行据此处理冲销有关借款本息手续。五、破产企业的清算财务陈述和清算产业表等材料应对三项基建资金清偿处理状况作专项阐明。各主管部分在编报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时要专项阐明破产企业三项基建资金清偿处理状况。六、经同意将濒临破产企业效益好的部分同企业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要按财务部和国家计委同意的份额承当原企业的三项基建资金债款。七、当地财务部分对破产企业中当地预算内有关基本建设资金债款的清偿,可对比本规则依据当地实际状况商同级方案部分作出规则,并报财务部、国家计委存案。八、团体企业破产清偿三项基建资金债款,对比本规则处理。九、财务部驻各地财务督查专员办事组织对清算三项基建资金要严格监督,避免国有资产丢失。发现整理中有违反规则或不履行同意后处置决议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主张有关部分追查领导和当事人的职责,构成犯罪的,要主张有关部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本规则由财务部分担任解说。十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