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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包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05:12
近年来,因为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方面的许多不妥行为,使行政强制的相关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重视。那么行政强制实行之时应遵从哪些准则?才能让其行为在法令的标准之下,才不会引起民愤。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咱们收拾如下,欢迎咱们阅览。
行政强制的基本准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准则(行政强制法定准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施行”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规模、条件和程序”。
2、强制恰当准则(合理性准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施行应当恰当、合理,应当契合份额准则。
(1)“设定”行政强制应当恰当
法令、法规的立法机关设定行政强制时,应当坚持慎重的情绪,在维护公共秩序和维护公民权力之间把握平衡。
(2)“施行”行政强制应当恰当
①能不施行就不施行
(A)违法行为情节显着细微或许没有显着社会危害的,“能够不”采纳行政强制措施;
(B)对没有显着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才能实行,中止实行满3年未康复实行的,行政机关“不再”实行。
②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价值应当恰当
(A)查封、扣押的限于涉案的场所、设备或许资产,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备或许资产;
(B)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族的生活必需品;
(C)冻住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触及的金额恰当。
③挑选恰当的强制手段
(A)当事人不依法实行行政决守时,应当优先运用非强制手段;
(B)行政机关应当优先运用直接强制手段(代实行、实行罚),在代实行和实行罚无法完成行政意图时,才适用直接强制实行;
(C)多种强制手段都能够完成行政意图,应当挑选对当事人危害最小的方法,即契合“份额准则”的要求。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准则
(1)经教育能到达行政管理意图的,不再施行强制。
(2)先行催告
①在制造行政强制决议前要催告,施行行政强制时要说理;在催告或许施行前,只需当事人乐意主动实行的,应当当即中止强制实行;
②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实行义务。
(3)在催告过程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成心躲避实行行为的,应当当即实行(教育不能成为歹意躲避赏罚和制裁的缝隙)。
4、制止运用行政强制权获取利益准则
(1)不得运用被查封、扣押的产业;
(2)不得收取保管费;
(3)出入两条线;
(4)合理确认代实行费用。
5、保证当事人程序权力和法令救助权力准则
(1)陈说权、申辩权
作出对当事人晦气的决议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定见。
(2)请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请求行政补偿的权力
①当事人对根底行政决议没有贰言,只以为行政强制实行违法的,应当独自就行政强制实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②当事人对根底行政决议不服的,能够对根底行政决议和行政强制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③针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请求复议又不提起诉讼才可强制实行”的状况,因为根底行政决议的救助期限已过,当事人只能就行政强制实行行为寻求救助;
④针对“当事人对根底行政决议不服,提起诉讼后,法院保持了行政决议或许驳回了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状况,假如进入强制实行阶段,当事人又对强制实行决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会集检查强制实行行为自身的合法性。
(3)请求司法补偿的权力
①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后,假如法院裁决并实行,且没有改变根底行政决议,因根底行政决议违法导致法院的司法强制实行行为违法,且危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请求实行的行政机关”承当首要补偿职责。
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因人民法院在强制实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许扩展强制实行规模遭到危害的,也有权依法要求其给予补偿。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行政强制的基本准则,供咱们参阅,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为了标准行政强制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加大行政强制方面的立法,一起设定行政强制须进行事前证明和施行评价,并在民众的监督下。咱们网站也供给专业的律师服务,假如您有需求,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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