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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7:34
成婚是很多人都觉得美好的时间,可是我国的婚姻法规则了需求进行成婚恳求。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了成婚恳求之后需求进行处理,关于处理方法有四种规则,详细的规则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成婚恳求,婚姻登记机关有哪几种处理方法
一、不许成婚。包含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两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
二、暂缓成婚。包含性病患者、麻疯病未治好者、精神分裂症者、躁狂忧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在发病期,流行症在阻隔期的;
三、可以成婚,但不能生育;
四、可以成婚,但约束生育的性别。
相关常识:吊销婚姻登记的机关有哪些
婚姻的吊销权须按法定方法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明的方法自行吊销。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则吊销权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因而,吊销婚姻可以采纳行政程序或许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有可以吊销婚姻登记的状况下,要想吊销婚姻登记可以到民政局或许是到法院去处理吊销婚姻登记恳求。
怎么吊销婚姻登记
(一)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吊销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吊销该婚姻的恳求,并出具下列证明资料:
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2、可以证明受钳制成婚的证明资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以为受钳制成婚的状况事实且不触及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应当吊销该婚姻,宣告成婚证报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定吊销婚姻。受钳制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吊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案子,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恳求吊销婚姻的诉讼,一概应当以判定方法结案,而不应以调停方法结案。由于确认婚姻效能,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确定,而不能依当事人志愿而定。二是人民法院在判定吊销婚姻时,应对所触及的子女和产业问题一并处理,对子女和产业问题的处理,既可选用调停方法,也可选用判定方法。关于吊销婚姻的一审判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吊销婚姻的,应当收缴两边的成婚证书并将收效的判定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处理机关。
经过对本文的介绍,咱们在进行婚姻恳求的时分就要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则,才干更好的进行处理。当然,在婚姻登记机关那里就有四种处理方法,这关于咱们来说比较重要,我们都清楚了吧。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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