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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6:22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子。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履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补偿案子首要使用一审一般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申述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补偿提申述讼的,应向法院递送申述状,经法院检查契合申述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以为不契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决,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预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申述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争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资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告诉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告法庭纪律,奉告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力与责任,问询是否提出逃避请求.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说申述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子状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作证.
3)出示依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能够提出一切的依据.
7)质证两边就补偿争议所得供的依据应相互质证.
4法庭争辩.原告讲话,被告争辩,第三人讲话及争辩后相互争辩
5法庭争辩完结,两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完毕,应依法作出判定.
6法庭能够调停的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应及时判定
一般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需求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子。
一审一般程序完毕后,假如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能,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定和裁决,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能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能.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申述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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