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23:08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三机关是需求各司其职的,不同的机关有不同的责任,关于人民检察院来说,除了具有法律监督责任以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最为首要的仍是检查申述。那么, 检察院移交检查申述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依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的相关规则。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的流程大致如下:
(1)检查受理侦办机关移交的检查申述的案子;
(2)假如依据或其他资料缺乏的要求弥补资料或许弥补侦办;
(3)对检查的案子,依据不同景象作出提起公诉或不申述的决议。
关于不申述决议,当事人有贰言的,能够请求复核
刑事追诉期限是多久
我国刑法依据罪刑相适应准则,以违法的法定最高刑为规范,规则了4个层次的追诉时效。依据刑法第87条的规则,违法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通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通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通过20年。假如20年今后以为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依据上述规则,在确认详细违法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依据违法的性质、情节,别离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相应条款或量刑起伏,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核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则一个量刑起伏的条文中,应按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认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则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起伏的,应按与其罪过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认其追诉时效期限。
(3)假如所违法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认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