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06:29贵阳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材料有哪些?
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手续须供给以下材料: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工伤确定定论;
(三)劳动能力鉴定定论;
(四)工伤员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工亡员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联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
(六)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七)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材料。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补偿的,原则上依照先民事补偿、后工伤保险付出待遇的次序处理,工伤保险基金不重复付出相应待遇。民事补偿规范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相应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作工伤事故,其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当。从足额补缴欠费的次日起,工伤保险基金依照本办法的规则付出新发作的费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止付出该用人单位一切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处理工伤保险挂号的,由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责令期限交纳或许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逾期仍不交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