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注册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04:20
外资企业建立代表处注册的根本流程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挂号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区域)企业常驻代表处建立挂号表》(内含《代表处根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挂号表》、《代表挂号表》等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布的有效期以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的《同意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含:常驻代表处称号、驻在地址、首席代表及代表名字、代表处事务范围、驻在期限);
4、派出企业所在国(区域)挂号机关颁布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一起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布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挂号证》复印件;
5、与该派出企业有事务来往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附各位代表的相片三张)。由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差遣函;
7、《指定(托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挂号表》;
9、金融、保险业除提交以上文件、证件外,还应一起提交派出机构的财物和损益年报、安排规章、董事会名单。
二、外商建立代表处(办事处)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批阅;
2、公安局存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安排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当地税务局税务挂号;
6、外汇管理局批阅;
7、客户依据外汇管理局批阅同意的银行进行开户,包含资本金帐户及人民币帐户。
三、代表处(办事处)注册所需时刻
大致在25-30个工作日。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挂号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区域)企业常驻代表处建立挂号表》(内含《代表处根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挂号表》、《代表挂号表》等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布的有效期以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的《同意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含:常驻代表处称号、驻在地址、首席代表及代表名字、代表处事务范围、驻在期限);
4、派出企业所在国(区域)挂号机关颁布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一起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布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挂号证》复印件;
5、与该派出企业有事务来往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附各位代表的相片三张)。由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差遣函;
7、《指定(托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挂号表》;
9、金融、保险业除提交以上文件、证件外,还应一起提交派出机构的财物和损益年报、安排规章、董事会名单。
二、外商建立代表处(办事处)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批阅;
2、公安局存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安排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当地税务局税务挂号;
6、外汇管理局批阅;
7、客户依据外汇管理局批阅同意的银行进行开户,包含资本金帐户及人民币帐户。
三、代表处(办事处)注册所需时刻
大致在25-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