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行“死刑缓期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07:10
死刑延期履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赏罚准则。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罪犯。死刑延期履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施这个准则,是为了表现不废弃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方针。它没有放松对罪孽深重的罪犯的赏罚,一起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从头作人、争夺弛刑的最终时机。这种准则,关于分化瓦解敌人,赏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并且可认为国家保存一批能够使用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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