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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集资能建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01:13
集资房方针一般由国有单位出头安排并供给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由参与集资的每个员工或部分或全额的出资建造,房子建成后产权归员工一切,不对外出售。单位员工集资能够建房吗?员工集资建房方针有哪些?
单位员工集资能够建房吗?
集资房方针关于住宅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赞同,在能够合理运用土地的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方案的大前提下,运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协作建房。
参与集资、协作建房的目标,有必要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契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则的住宅困难家庭。向员工收取的集资、协作建房金钱施行专款办理、专项运用,并承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宅主管部门的监督。
集资房方针集资房的建造是需求报建的,且由一家到两家地产开发公司担任,经过当地政府赞同,在一系列的专业规划公司规划、规划之下而进行的,集资房的开发是在同一片的。
员工集资建房方针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宅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赞同,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宅办理办法》第六章规则:
1、间隔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宅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契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宅建造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赞同,能够运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协作建房。参与单位集资协作建房的目标,有必要限定在本单位契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则的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
2、单位集资协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宅的组成部分,其建造规范、优惠方针、供给目标、产权联系等均依照经济适用住宅的有关规则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协作建房应当归入当地经济适用住宅建造方案和用地方案办理。
3、任何单位不得运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安排集资协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概不得搞单位集资协作建房。单位集资协作建房不得向不契合经济适用住宅供给条件的家庭出售。
4、单位集资协作建房在满意本单位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数剩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向契合经济适用住宅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买后用作廉租住宅。
5、向员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协作建房金钱施行专款办理、专项运用,并承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宅主管部门的监督。
6、已参与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宅或参与单位集资协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单位集资协作建房。禁止任何单位借集资协作建房名义,变相施行住宅什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7、单位集资协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办理费用,不得有赢利。
以上便是关于单位员工集资能够建房吗以及员工集资建房方针的答复,信任我们看了之后也有了必定的了解。期望遇到此类问题的朋友要了解以上所述的相关事宜,依照此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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