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05:09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具有什么条件?
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是征集建立公司的方法,即由建议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揭露征集而建立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12条的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首先要契合公司法规则的条件。即建议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间须有半数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有契合法定要求的公司章程;除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建议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应当由依法建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签定承销协议;应当与银行签定代收股款协议等。此外,还要契合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但要经国务院同意。
证券法第12条一起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请求和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建议人协议;
(3)建议人名字或许称号,建议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品种及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代收股款银行的称号及地址;
(6)承销机构称号及有关的协议。
此外,根据证券法规则延聘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报经同意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同意文件。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必要严厉实行法定责任,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保证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许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报送的证券发行请求文件实在、精确和完好。
以上规则是对公司没有成立时,发行人揭露发行股票条件的限制。
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是征集建立公司的方法,即由建议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揭露征集而建立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12条的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首先要契合公司法规则的条件。即建议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间须有半数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有契合法定要求的公司章程;除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建议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应当由依法建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签定承销协议;应当与银行签定代收股款协议等。此外,还要契合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则的其他条件,但要经国务院同意。
证券法第12条一起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请求和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建议人协议;
(3)建议人名字或许称号,建议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品种及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代收股款银行的称号及地址;
(6)承销机构称号及有关的协议。
此外,根据证券法规则延聘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报经同意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同意文件。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必要严厉实行法定责任,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保证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许国务院授权的部分报送的证券发行请求文件实在、精确和完好。
以上规则是对公司没有成立时,发行人揭露发行股票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