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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域名与普通商标冲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20:52
【域名】域名与一般商标抵触的处理
域名不能与驰名商标相抵触,这条准则正逐渐得到世界社会公认。虽然这一准则还没有成为世界公约的明文规定,可是包含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经过立法、行政或司法等办法确立了这一法令准则。进一步问题是,域名与非驰名商标、或许说与一般商标相抵触怎么处理。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于1999年10月经过的《一致域名争议处理规矩》(以下简称UDRP)和《一致域名争议处理规矩细则》为咱们供给了全新的计划。
依据UDRP,关于域名注册时可能发生与商标的抵触,一致域名胶葛处理机制适用于一起契合以下3个条件的域名争议:1、被提起争议的域名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标或服务符号相同或具有误导性的类似;2、对该域名自身并不享有合理的权力或合法的利益;3、对域名的注册和运用均为歹意。
因为歹意注册与运用域名是构成上述乱用行为的必备条件,因而,并非一切将他人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一概都是乱用行为。这与驰名商标的维护不同。一般商标只是被注册为域名尚不足以构成歹意,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或取得域名的首要意图是为了向商标或服务符号的一切者或一切者的竞争者出售、租借或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域名,以期从中获取扣除了持有域名的相关费用之后的额定收益;
2、注册或取得域名的意图是为了阻挠商标和服务符号的持有人经过必定方式的域名在互联网络上反映其商标;
3、注册域名的首要意图是损坏竞争对手的正常事务;
4、以牟取商业利益的意图动身,成心以衔接源、赞助者或联接者的方式形成与投诉人所持有的产品或服务符号间的混杂,然后诱使互联网络用户拜访自己的网站或许其他联机地址,以及订货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域名胶葛由ICANN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域名争议处理组织依据UDRP担任受理,并由必定的专家组确定歹意注册和运用域名。一旦确定歹意建立,域名注册组织有权吊销、转让和改变域名注册。可是它并没有掠夺当事人将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假如域名争议交由法院处理,司法裁判的效能将高于域名争议组织的裁决,所以可以说该程序是行政与司法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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