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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养老保险省内异地转移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23:17

邯郸养老保险缴费规范详细是怎样的?鉴于一些邯郸市民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下面为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览!
邯郸养老保险缴费规范:
参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乡镇居民应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规范现在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层次。
邯郸养老保险搬运常识
一、邯郸养老保险搬运处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作退工、解聘或调离或各异合符相关规则的原因需求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的
二、邯郸养老保险搬运处理资料
跨省搬运资料
1.身份证
2.《员工养老保险手册》
3.《缴费凭据》
4.《根本养老保险联络接续请求表》
5.《根本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接续联络函》
6.《根本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接续信息表》
省内搬运资料
1、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根本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接续请求表》
4、《根本养老保险参保凭据》
5、《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据》
6.《员工养老保险手册》
三、邯郸养老保险搬运处理流程
跨省搬运:
参与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一切人员,包含农民工。现已按国家规则收取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搬运根本养老保险联络。
(一)参保人员回来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工作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组织应为其及时处理搬运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回来户籍所在地工作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组织为其及时处理搬运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人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持续保存根本养老保险联络,一起在新参保地树立暂时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载单位和个人悉数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活动工作或在新参保地抵达待遇收取条件时,将暂时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悉数缴费本息,搬运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收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调集,且与调入单位树立劳作联络并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纪规则约束,应在调入地及时处理根本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接续手续。
省内异地搬运:
1、参与本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级统筹规模内跨经办组织搬运的,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参保后,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搬运请求,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应对转入人员的参保缴费以及个人账户等相关搬运信息进行核实承认,依照《规程》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手续。本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模内跨经办组织搬运,只搬运养老保险联络,不搬运基金。
如已树立市级中心数据库,参与本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人员在同一中心数据库内不同经办组织所辖的企业单位间(含单位与灵敏工作,下同)活动工作的,由中心数据库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接续手续。如没有树立市级中心数据库,同一经办组织所辖的企业单位间活动工作的,由所属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接续手续。
2、参与本省员工养老保险人员,在省内企业和机关工作单位之间活动,需求处理跨准则养老保险联络搬运的,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参保后,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搬运请求,依照《规程》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手续,并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则搬运统筹基金,按本办法第二十条或第二十一条规则搬运个人账户基金。在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的缴费年限与在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的缴费年限兼并核算。
3、参与本省员工养老保险人员调入到机关工作单位,该单位没有参与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联络不做搬运,由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据》,保存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联络和个人账户,并按规则计息。待自己所在单位参与员工养老保险后,再按本办法相关规则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手续。自己抵达法定退休年纪时,所在单位仍未参与员工养老保险的,在办结退休手续后,由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包含本息)返还自己。
4、没有参与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准则处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省内活动工作到已参与本省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在新单位参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后,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搬运书面请求,依照原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员工在机关工作单位与企业之间活动时社会保险联络处理的施行定见》(冀劳社〔2001〕96号)文件规则履行。
5、参与本省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在本省不同统筹区域规模的机关工作单位之间活动,需求处理省内跨统筹规模养老保险联络搬运的,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参保后,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搬运请求,依照《规程》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手续,并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则搬运统筹基金,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则搬运个人账户基金。
6、参与本省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在同一统筹区域规模内机关工作单位之间活动的,由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接续手续。
在本省内需跨准则或已参与机关工作单位养老保险需跨统筹区域成建制搬运的,单位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成建制搬运请求,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同时搬运,在职人员依照《规程》处理养老保险联络搬运手续,搬运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离退休人员只搬运个人权益记载相关信息,不搬运基金,搬运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担任发放。在本省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模内成建制搬运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同时搬运,不搬运基金。成建制搬运办结后,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搬运状况及相关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工作处理局存案。
处理时限:
资料完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规范: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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