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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抵押拥有怎样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22:35
房地产典当,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子所有权证书处理。因为期房处于建造之中,无法处理产权挂号,所以很多人就比较疑问,期房究竟能不能进行典当呢,她质押的效能是怎么样的,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期房典当】浅析期房典当的效能
根本案情
1995 年 7 月 18 日,大通公司与华东公司签定《房子预售合同》,约好华东公司向大通公司预购皇府别墅 10 套,并具体约好了依据工程进度分期付出房款的具体方法、交房日期、房子质量、保修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事宜。之后,两边对《房子预售合同》进行了公证,并处理了预售合同挂号。
1995 年 3 月,华东公司与某银行签定《典当告贷合同》,约好:华东公司向某银行借款 1300 万元,华东公司以上述 10 幢别墅作为告贷的典当担保。之后,两边向房地产挂号部分恳求典当挂号,在处理典当挂号过程中,经华东公司要求,大通公司向挂号部分出具证明和承诺书,称华东公司对上述期房具有彻底的产权和处置权。同年 12 月,房地产挂号部分向某银行出具了《房地产其他权力证明》。
1995 年 11 月,华东公司无力向大通公司付出约好的第二期房款,两边于 1996 年 1 月签定《停止房子预售合同协议》,约好:停止两边于 1995 年 7 月 18 日 签定的《房子预售合同》,房产由大通公司回收。 1996 年 2 月,华东公司与大通公司致信房地产处理部分及公证处,称:因华东公司无力付出购房款,两边要求停止《房子预售合同》。
1998 年 4 月 21 日 ,大通公司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恳求承认华东公司与某银行签定的《典当合同》无效。
争议观念
大通公司以为,华东公司将《房子预售合同》作为权力证明与某银行签定典当合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房子没有建成,没有产权证书,其典当依法无效;华东公司无权处置该房产。
华东公司未辩论。
某银行以为,其与华东公司签定的典当合同经挂号部分挂号,典当合同有用。
法理剖析
一、 本案系期房典当胶葛
本案华东公司与某银行签定的典当合同,系以正在建造中的房子为标的建立的典当,为期房典当。该典当设守时,典当标的物没有构成。期房典当的标的物是在设定典当时没有建成,未实践交付使用,亦未处理权属证书的在建房子。
需求指出的是,有学者以为期房典当是对房子等待权所建立的典当,以为典当人对房子所有权享有等待权,因而期房典当是对房产等待权的典当。笔者对此持不同观念。典当权归于物权,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根本原则。我国《担保法》规则,典当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不搬运对特定产业的占有,而将该产业作为债款的担保,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法律规则以该产业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此规则,典当权的客体应为特定的物,而非权力,对典当物的优先受偿是典当权的权力内容,而等待权是恳求权,归于债款规模。因而,建立期房典当时,房子尽管没有彻底建成,法律认可的房子所有权没有构成,但该在建房子亦是民法意义上的“物”,期房典当系建立于期房之上,而非建立在对期房所享有的等待权之上。
二、 本案期房典当的效能
1990 年建造部《城市房子产权产籍处理暂行方法》第 18 条规则:凡未依照本方法恳求并处理房子产权挂号的,其房子的获得、移转、改变和他项权力的设定,均为无效。《城市房地产处理法》第 48 条规则:房地产典当,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子所有权证书处理。因为期房处于建造之中,无法处理产权挂号,依据上述规则,期房不能进行典当。建造部 1997 年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典当处理方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则:本方法所称预购商品房借款典当,是指购房人在付出首期的房价款后,由借款银行代其付出其他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典当给借款银行作为归还借款实行担保的行为。该方法初次对此做出了必定规则。 1995 年实施的《担保法》对此虽没有明确规则,但在该法所罗列的不得典当的产业中,并没有制止期房的典当。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期房典当具有怎样的效能的法律知识,凡未依照本方法恳求并处理房子产权挂号的,其房子的获得、移转、改变和他项权力的设定,均为无效。《城市房地产处理法》第 48 条规则:房地产典当,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子所有权证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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