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8:06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略的客体既包含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又包含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所有权;违法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详细包含以下五种景象:1.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2.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3.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做担保。4.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5.以其他办法骗得当事人资产的。本罪的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含自然人也包含单位;违法片面方面是成心,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合同诈骗,是指在合同签定、实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隐秘本相或成心奉告对方当事人虚伪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过错意思表明的行为 。
合同诈骗与合同诈骗罪在触及的目标、发作的时刻、选用的手法、所触及的内容都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也有实质的差异:
1.行为人片面成心形状不同:
合同诈骗既可所以直接成心,也可所以直接成心,而合同诈骗罪只能是直接成心。
2.行为人片面意图不同;
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其底子意图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其选用诈骗的手法,使对方发生过错的知道与判别,作出利己的行为。其行为的性质是归于民法调整的规模,是违反诚实信用的准则。
而合同诈骗罪其底子意图便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资产,行为人底子没有履约诚心。
3. 行为人的手法不同
合同诈骗其虚拟的现实与本相一般不会影响合同的实行,行为人仅仅会扩展自己的履约才能及标的物的相关质量、数量等问题。而合同诈骗罪选用的是《刑法》第224条所列出的首要手法。
4.对获得产业的处理方法不同
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对经过诈骗方法获得的产业,一般会按约运用。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对获得的产业,一般来讲首要是用于浪费,且无归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