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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定要盖法人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4:22
职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内,需求和这种单位签定劳作合同,这个劳作合同一般都是直接打印下来的,然后直接签字就行,关于最终的盖章是否需求由公司的法人章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劳作合同必定要盖法人章吗
一般都是公司法人章,也可所以公司的合同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选用合同书方式缔结合同的,自两边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时合同建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建立的,自建立之日时收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好或许法令、法规没有规则的情况下,签字或许盖章时合同收效。
法令和实践中只需有公章就能够认定是公司的人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实践中或许有的公司判没有法人签字如果公章是假的很费事。
用人单位和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后,公司要盖公司章和法人章或许法人签字即可,当然,签定劳作合同,有必要注明签字底下的日期的。劳作局才干知道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同一时间签定劳作合同的。
劳作合同特征
劳作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起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作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作者,即具有劳作权力能力和劳作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运用劳作能力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工作安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两边在完成劳作过程中具有分配与被分配、领导与遵守的从属联系。
(2)劳作合同内容具有劳作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用劳作权力而不实行劳作责任的,也没有只实行劳作责任而不享用劳作权力的。一方的劳作权力是另一方的劳作责任,反之亦然。
(3)劳作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作行为。
(4)劳作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就劳作合同条款内容达到一致意见,劳作合同即建立。用人单位依据劳作者劳作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作报酬,不能无偿运用劳作力。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必定的权力并实行相应的责任。
(5)劳作合同往往触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联系。 劳作合同有必要具有社会保险条款,一起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也能够在劳作合同中明确规则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触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在劳作合同中肯定都是归于公司的法人章的,但并不是说必定需求公司法人章,也能够直接用人事部门的合同章,只需是表达公司方面的都是能够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法令咨询能够致电听讼网在线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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