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保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0:23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补偿。依照《稳妥法》第四十条规则:“重复稳妥的车辆各稳妥人的补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越稳妥价值。”因而,即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量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分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稳妥,以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用的保证。根据《稳妥法》第三十九条规则:“稳妥金额不得超越稳妥价值,超越稳妥价值的,超越的部分无效。稳妥金额低于稳妥价值的,除合同还有约好外,稳妥人依照稳妥金额与稳妥价值的份额承当补偿职责。”所以超量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取得额定的利益。
三、稳妥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约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许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职责险,或许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稳妥职责,假设车辆真的出事,稳妥公司只能根据最初缔结的稳妥合同承当稳妥职责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丢失有或许就得不到补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稳妥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假如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端,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仔细审理稳妥单证
当你接到稳妥单证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出售”的字样,假如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留意审阅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挑选国家同意的稳妥公司所属组织投保,而不能只图省劲随意找一家稳妥代理组织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诱惑,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处理完稳妥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讹夺,要当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稳妥卡
稳妥卡应随车携带,假如发作事端,要当即告诉稳妥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早续保
记住稳妥的截止日期,提早处理续保。
十、留意莫生“骗赔”手段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稳妥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作出险事端,有的假造、涂抹、增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归于骗赔的规模,是冒犯法令的行为。因而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
稳妥公司的在外职责中有这样一条规则“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一切或保管的产业的丢失”,轿车发作事端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稳妥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规模内的。轿车稳妥条款规则是为了防备被稳妥人为了获取稳妥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