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2:40
关于有违法事实的违法嫌疑人,有再违法的或许的,或许有其他拘捕情节的,能够提请检察院同意拘捕。那么,批捕后一定会判刑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确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定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拘捕仅仅公安机关在侦查案子过程中采纳的一种手法,但是在我国被拘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在,被关押了起来,假如将来人有释放了,以为不构成违法,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处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拘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主张托付律师供给法令协助,进行辩解,争夺从轻或减轻处分。
同意拘捕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提请同意拘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资料后,由检查拘捕部分指定办案人员进行检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檀卷资料,制造阅卷笔录,提出同意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定见,经部分负责人审阅后,报请检察长同意或许决议;严重案子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评论决议。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关于严重案子的评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拘捕的决议;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拘捕的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不得超越20日。
检察机关经检查应当别离作出以下决议:(1)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2)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需求补充侦查的,应当一起告诉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处理检查拘捕案子,发现应当拘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同意拘捕的违法嫌疑人的,应当主张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公安机关以为主张正确的,应当当即提请同意拘捕;以为主张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同意拘捕的理由告诉人民检察院。假如公安机关不提请同意拘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能够直接作出拘捕决议,送达公安机关履行。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确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定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拘捕仅仅公安机关在侦查案子过程中采纳的一种手法,但是在我国被拘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在,被关押了起来,假如将来人有释放了,以为不构成违法,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处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拘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主张托付律师供给法令协助,进行辩解,争夺从轻或减轻处分。
同意拘捕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意,制造提请同意拘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资料后,由检查拘捕部分指定办案人员进行检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檀卷资料,制造阅卷笔录,提出同意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定见,经部分负责人审阅后,报请检察长同意或许决议;严重案子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评论决议。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关于严重案子的评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拘捕的决议;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拘捕的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不得超越20日。
检察机关经检查应当别离作出以下决议:(1)关于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同意拘捕决议书;(2)关于不契合拘捕条件的,作出不同意拘捕的决议,制造不同意拘捕决议书,阐明不同意拘捕的理由,需求补充侦查的,应当一起告诉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处理检查拘捕案子,发现应当拘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同意拘捕的违法嫌疑人的,应当主张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公安机关以为主张正确的,应当当即提请同意拘捕;以为主张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同意拘捕的理由告诉人民检察院。假如公安机关不提请同意拘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能够直接作出拘捕决议,送达公安机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