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义军官保留工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6 18:41戎行转业干部华夏起义军官的保存薪酬,按原劳作人事部、中央统战部《关于怎么处理戎行转业干部华夏起义军官保存薪酬问题的答复》(1986年3月3日 劳人薪[1986]6号)文件规则处理。即:
(一)原起义军官的保存薪酬,仍应按(57)国人事字第1227号文的规则,跟着他们家族、子女状况的改变以及自己薪酬的添加,从原有保存薪酬中予以扣除或冲销。
(二)对落实政策中的原起义军官,在康复他们的原薪酬待遇时,其原保存薪酬部分,也应按(57)国人事字第1227号文件规则处理。
[拜见上海市劳作局、人事局、统战部关于转发原劳作人事部、中央统战部《关于怎么处理戎行转业干部华夏起义军官保存薪酬问题的答复》的告诉(1986年4月21日 沪劳[86]资字第1064号)]